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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作者:尊龙凯时      发布时间:2021-09-13


    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访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主任陈涛

      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 苏伟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办理电力业务许可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这是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许可审批新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质中心)主任陈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以审批更精简、监管更高效、服务更优质为目标,以行政许可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创新许可服务理念和管理方式,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许可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中国电力报: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编制背景及相关政策依据。

      陈涛: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资质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从2020年6月起,在上海、湖北、浙江、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组织开展了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印发,要求对具备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6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发布,以清单形式批准列明了由中央层面设定并实行告知承诺的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中就包括国家能源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方案》是以上述文件为依据,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许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于今年8月出台。

      立足“惠企便民” 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中国电力报:尊龙凯时注意到,《方案》中明确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如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两种办理方式相比较有何主要区别?采用许可告知承诺制能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哪些便利?

      陈涛:与一般程序相比,许可告知承诺制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以承诺为先”。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事先书面告知许可名称、审批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事项。申请人在知晓后,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二是“以信用为本”。如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同时,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建立许可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并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不同失信情形采取相应惩戒措施。三是“以监管为重”。将许可管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全面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规定了开展事中事后核查的相关举措,研究制定了事中事后核查指引,确保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其核心目标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减材料,全部取消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填报申请表及告知承诺书即可完成申请,实现许可“零证明”。二是减流程,全程实现“一网通办”和“一网通查”,初审、受理、复核等各审批环节高效融合,实现许可“零跑腿”。三是减时限,全面压减审批时限,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实现许可“零时限”。通过以上“三减”措施实现“三零”成效,让“敢诺、践诺、守诺”企业更多更实享受到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以改革促发展 推动许可管理模式深层次转变

      中国电力报: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是国家能源局建立许可审批新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您认为该项改革举措将对今后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工作带来哪些转变?对下一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推行工作还有哪些考虑?

       陈涛: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随之带来的将是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审批、监管、监督“三位一体”模式的深层次转变。 一是审批模式的转变。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依托全国统一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动态追踪、全程追溯,基本做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许可办理模式由“限时办”转变为“当场办”“网络办”。资质中心已对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的相关许可办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并正在不断扩展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接口,为许可告知承诺制切实落地生效提供可靠技术保障。二是监管重心的转变。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标志着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核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中具体规定了许可告知承诺制相关事中事后核查的工作原则、主要措施,以及对承诺不实的处理方式,同时还明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三是监督模式的转变。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重点从完善许可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信用工作、深化信息系统应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进一步规范工作的要求,建立闭环监督指导机制,实时监控、动态跟踪告知承诺办理全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下一步,资质中心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方案》印发后的政策宣贯、制度衔接、指导培训等后续保障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核查;同时加强与各派出机构资质系统的密切联系,严格落实《方案》各项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进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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